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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照“陕招办[2008]13号《关于做好200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》”文件精神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成立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,各专业部门(学科或方向)成立复试小组,加强在复试中对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查,以便对考生进行全面地了解,提高新生质量,为此我院特制定以下招生复试程序和办法:
一、复试资格:
凡初试成绩总分达到315分及以上、单科分别达到(满分=100分)48分以上、(满分>100分)74分以上,且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,均有资格参加我院的复试;调剂生要求总分325以上,单科分别为(满分=100分)50分以上、(满分>100分)80分以上经筛选可参加我院的复试。原则上采取差额复试。我院教育培训部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要进行报名资格审查,主要核查考生的报考信息、《准考证》、学历证书原件和有效身份证件(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,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)。经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报名资格者,不予复试。
二、复试小组及面试:
各专业部门复试小组(应该不少于5人)根据专业要求和考生情况,确定复试内容、形式(口试、笔试以及能力的考核等);组织对复试考生进行外语水平、思想政治、实践(实验)和专业综合素质的面试。要求每一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,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,并妥存备查。(面试时间:2008年4月24日上午9:00至11:30,地点:各专业部门)。
三、外语听力测试:
外语听力的测试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统一进行,时间为20分钟左右。(考试时间:2008年4月24日下午14:00,地点:南楼九楼会议室)。
四、专业综合课笔试:
专业综合课笔试的复试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统一进行,复试时间为2小时左右,试题由各专业复试小组统一命制,(考试时间:2008年4月24日下午14:30,地点:南楼九楼会议室)。
五、同等学历考生的复试:
对符合参加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历考生除了复试以上内容外,还须加试(笔试)不少于2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,试题由各专业部门统一命题。(考试时间: 2008年4月25日上午9:00至11:30,地点:南楼九楼会议室)。
六、复试成绩:
所有复试课目按外语(听力)成绩(占20%)+专业综合课笔试成绩(占30%)+复试小组面试成绩(占50%)=复试成绩(同等学历考生加试成绩另计,须60分以上为合格),最终复试总成绩以满分500分按各科比例折算。
七、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、综合素质考察:
由教育培训部和人力资源部共同对复试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、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、人文素养、事业心、责任感、纪律性、协作性以及举止、表达和礼仪等进行考察(时间:2008年4月25日下午2:00开始)。
八、录取:
最终以初试成绩(占50%)与复试成绩(占50%)的综合成绩排列录取顺序,参考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、综合素质的考察以及调取个人档案审查决定录取与否。
九、体检:
2008年4月25日上午8:00集中统一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(同等学历考生除外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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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培训部
2008年4月1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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